近年来,我市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为抓手,大力培育乡村人才队伍,激发乡村人才活力,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。2013年以来,全市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.4万人。
2016年,我市成为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,建立了“教育培训、规范管理、政策扶持、跟踪服务”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,明确了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,构建完善以农广校、农技推广服务机构、涉农职业院校为主体,农业高等院校、农业科研院所、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为拓展,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补充的一体多元、适度竞争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。
我市出台《高素质农民认定暂行办法》,规定了高素质农民认定类型、级别、原则,以及认定条件、标准、程序等。随后,我市开展首次高素质农民评价评定工作,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的荣誉感,促进乡村人才振兴。2021年年底,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,为105名新型职业农民颁发职称证书。其中,44名为新型职业农民农艺师,61名为新型职业农民助理农艺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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